草袋子政府储备资质的公告
各有关单位:
一、工作任务
主要负责红麻、草袋子日常的储备与管理工作,在应急供应保障时,负责将红麻、草袋子运送到指定地点。
1.储备品种:红麻、草袋子。
2.储备时间: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
3.储备数量:以市商务局下达的储备任务为准。
4.储备协议:签订红麻、草袋子政府储备承储协议,因政府储备政策调整而取消的储备品种,此部分储备任务经告知后终止,涉及取消储备品种的协议条款解除。
5.承储企业:经征集,确定1家承储企业。
二、基本要求
承储企业须具有储备商品的货源渠道及仓储能力。储备商品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。
三、申报主体条件
(一)在北京市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红麻、草袋子仓储物流企业。
(二)在北京市拥有红麻、草袋子等商品并自有仓储库房。仓储能力:红麻不低于25吨,草袋子不低于20万条,仓储库房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。
(三)储备商品需独立库房存放,不能与其他商品混存。
(四)库房应为封闭环境,防潮避光,阴凉干燥,通风良好,无电源线路。库房应有防火、防盗、防汛、防鼠等安全措施,实行专人管理。
(五)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,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并建有应急处置措施。
(六)具备应急投放运输能力。
(七)企业信用良好,无不良记录。
四、征集时间
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。
五、企业需提交的材料
(一)申报主体相关资质文件材料(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);(二)企业基本情况介绍;
(三)本公告第三项所要求申报主体条件文件材料的复印件。
材料一式两份,并加盖单位公章,于2018年12月3日17:00前,将相关材料报送或邮寄(以邮戳日期为准)北京市商务局储备调控处(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221房间),市商务局将择优确定参与单位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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