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验室的一般安全常识
1、所有药品,标样,溶液都应有标签。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;
2、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,也不要用茶杯、食具盛装药品,更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。
3、稀释硫酸时,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,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,边倒边搅拌,温度过高时,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,严禁倒入硫酸中。
4、开启挥发液体试剂之前,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。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,最好在通风橱中进行。
5、易燃溶剂加热时,必须在水浴中进行,避免明火。
6、装过强腐蚀性、可燃性、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,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。
7、移动、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,不能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,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,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打开,严禁锤砸,敲打,以防破裂。
8、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,应用瓶夹先轻轻摇动以后取下,以免溅出伤人。
9、将玻璃管、玻璃棒,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,胶管时均应有棉布,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。
10、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HCN、NO2、H2S、SO3、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。
11、用电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。
12、化验室中应备有急救药品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。
13、要建立安全员制度和安全登记本,健全岗位责任制,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水、电、门、窗等,确保安全